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林木良种苗木培育补贴项目的通知
各镇农业中心、各有关单位:
2019年,省财政厅、省林业局先后下达中央财政与省级财政林木良种苗木培育项目各1个(苏财资环[2019]7号、苏财农[2019]22号),总投资分别为20万元、35万元。中央财政要求培育林木良种10万株,补助20万元。省级财政要求对保障性苗圃(培育三化树种)补贴15万元;其他国有或集体育苗单位培育林木良种10万株补贴20万元。为及时组织并完成相关项目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经工商注册登记且持续正常运营的林木良种培育单位。
二、申报建设内容
苗木培育补贴项目优先支持用材树种、经济树种、珍贵树种、彩色树种、木本油料树种和优良乡土树种培育,具体树种及苗木验收规格见附件3。
三、申报条件
1、省级以上良种基地、国家级林木种质资源库、国有苗木企业等其他符合条件的育苗单位。
2、育苗单位应具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标签使用符合规范,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齐全,连续从事苗木培育两年以上,具有完成培育优良苗木任务必需的场地、技术人员、设施设备,采用轻型基质、无纺布和穴盘容器育苗等先进适用技术培育苗木。
四、补助标准及资金用途
1、中央财政林木良种苗木培育补贴
对符合标准的苗木按每株2元补贴,培育数量10万株,每个育苗单位申请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不超过2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育苗单位因使用良种、采用先进技术培育苗木而增加成本的补贴。
2、省级财政林木良种苗木培育补贴
对符合标准的苗木按每株2元补贴,培育数量10万株,每个育苗单位申请省级补贴资金不超过20万;保障性苗圃培育“三化”树种苗木,补贴不超过15万元。资金主要用于良种生产、采集、处理、检验、储藏等补贴,引进良种,采用组织培养、轻型基质、无纺布和穴盘容器育苗、幼化处理等先进技术培育的苗木所增加成本的补贴。
希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原则上每个单位只可申报一个项目),申报材料于4月15日之前据报告送市林业中心。联系人:陈礼森 王建华 联系电话:85211367
附件:1、2019年林木良种苗木培育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2、2019年林木良种苗木培育补贴项目信用承诺书
3、2019年林木良种苗木培育补贴项目苗木合格标准
2020年4月2日
附件1:
2019年林木良种苗木培育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一、单位概况
二、建设内容(苗木品种、地点、数量等)
三、技术方案
四、进度安排
五、投资概算
六、保障措施
附件2:

附件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