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房产】自然资源报不动产专版头条报道江苏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
8月1日,《中国自然资源报》不动产专版头条报道了题为《760万农户领到“红本本”——江苏省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记略》的文章,全省用近三年的时间,在“总调查”“总登记”模式下基本完成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调查和登记工作进行了报道。下面来看看文章的具体内容:

760万农户领到“红本本”
——江苏省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纪略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要求,扎实推进农村不动产地籍调查、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并探索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发证。近三年,在“总调查”“总登记”工作模式下,江苏省明确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应登记发证底数795.17万宗,目前共完成760万宗,登记率达95.5%;其中符合“不变不换”要求,群众持有原土地证、房产证的宗地61.27万宗。全省基本完成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调查和登记工作。
从4个试点到全省“应发尽发”
早在2014年,江苏省就在吴江、滨湖、六合、睢宁4个县(区)启动了农村宅基地、农房统一调查和登记发证试点工作,2016年增加15个试点地区。19个试点地区共完成外业地籍调查48980户,建立了房地一体地籍数据库,试点地区符合条件的农村宅基地、农房发证实现了应登尽登、应发尽发。
2017年,结合江苏省开展的农村建设用地调查工作,全省每个县(市、区)都有一个以上乡镇(街道)开展农村宅基地、农房统一调查登记发证工作,涉及2188个行政村;其间,完成首批特色田园乡村房地一体不动产地籍调查,多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面对统一登记的新要求,江苏省2019年开始将工作重心放在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地籍调查和登记发证上,开展为期三年的“总调查”“总登记”工作。2020年9月底,江苏省初步完成1390.33万宗宗地调查。后经逐宗分析,将其中127.96万宗非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剔除。2020年,全省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发证工作启动。
从地籍调查、底数核实到登记发证
在为期三年的“总调查”“总登记”工作中,江苏省从地籍调查、底数核实到登记发证,一步步稳妥推进。
真实准确的地籍调查数据,为登记发证底数核实、发证量检查、日常管理等工作打下了扎实基础。在覆盖全省的房地一体不动产地籍调查中,江苏省投入经费17.43亿元,200余家单位、1万余名作业人员采用解析法进行调查。
与此同时,江苏省制定相关数据库标准,编制数据汇交指南,并开发了农村不动产地籍调查县级质量检查软件以辅助地方进行成果自查,有效提升了调查成果质量。江苏厅组织相关机构60名技术人员,耗时3个月开展省级数据库检查。经查,1108个乡镇的调查成果全部合格。
省级检查中,江苏省组织研发了省级质量检查软件以及项目管理软件,从检查任务分配、数据接收、任务退回、成果质量检查、监理检查、数据审核以及检查结果下发等方面进行流程化管理,同时建立了相应工作机制和质量控制措施,如检查试点、任务分配回避原则、每日例会、每日反馈意见以及分片督导等,确保省级检查工作进度及成果质量。
在省级巡视督导和重点区域调研中,工作人员通过抽查案例档案,重点检查地籍调查、权源材料收集、三级确认及登簿前公示等关键环节落实是否依法依规,登记簿填写是否规范,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同时定期排查应调未调、应登未登、已登簿未发证等情况,全面掌握市县发证动态。
为明确各地在“总登记”阶段的任务,江苏厅于2020年10月要求各地以地籍调查成果数据为基础,对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状态进行梳理核实,将逐宗标识的完整宗地图层及核减宗地的佐证材料上报,江苏厅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会同技术单位开展成果整体检查和抽查核实。
江苏省以杜绝利用登记解决违法违规问题、尊重地方实际和动态更新为原则,扎实推进底数核实工作:梳理出乱占耕地建房、“一户多宅”“小产权房”、权属纠纷等13类不符合或暂不符合登记发证条件的类型;有些地方考虑政策延续性,明确了宗地或房屋登记面积上限,超面积上限的不予登记发证;对部分因涉及搬迁或与疑似乱占耕地建房图斑有重合而暂时无法登记的宗地,在后续发证过程中动态跟踪宗地状态变化,定期进行底数更新,确保“应登尽登”。
在“总登记”工作中,全省明确7个省级示范点、14个市级联系点;各地政府组建工作专班,建立市、县、乡、村“四级联动、上下齐抓、全面覆盖”的组织机制;在“四级联动”的同时,住建、公安、司法等部门协调配合,通过人民调解、部门会审等方法解决遗留问题,疏通登记难点。
建立政策体系,强化技术供给
在推动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中,江苏省注重建立政策体系,强化技术供给,持续攻坚重点难点,始终维护农民利益。
“基本完成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的要求,被写进2021年江苏省委一号文件,江苏厅将其纳入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层层压实地方党政领导班子责任。各地政府均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多地将农村不动产登记任务纳入乡镇政府、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等考核体系。连云港市将农房登记发证工作列为市政府年度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常州市将农房登记发证工作目标任务列入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内容。苏州市将农房发证率列入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与各地绩效直接挂钩。
在出台省级政策文件和技术标准的基础上,江苏厅组织编写了约40万字的农村不动产登记文件汇编。该厅还抽调地方业务骨干、邀请法律顾问成立联合专家组,围绕农村不动产登记中的“权源材料、登记程序、登记面积、分户条件”等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讨,推动各地出台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处理意见。
在建立政策体系和工作标准方面,江苏省98个有发证任务的县(市、区)均出台工作实施方案与相关政策文件,普遍构建起联动贯通、运转良好的工作格局。南京市出台了调查数据库标准和成果质检规范、调查指导手册、登记受理和审核操作手册等系列配套文件。镇江市编写了典型问题解释手册,内容涵盖确权登记若干问题处理意见、“一户一宅”认定、登记发证流程、收件材料清单等,进一步明确确权登记中的要求和规范。太仓市出台了市级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办法及属地板块细化标准。扬州市构建“市局抓总调度、县局落实推动、乡镇动员部署、村组积极参与、技术单位协同配合”的五级工作格局。南通市依托基层优势,组、村、镇三级联动,压实各级责任,采取“先易后难、逐步推进、三级确认”的模式推进。
在加强技术供给、应用信息化手段方面,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惠山分局开发了“惠山区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线上平台”,借助人脸识别、身份证校验等技术,实现线上申请、自动读取、签字确认、批量办证等功能。常熟市开发宅基地发证统计监管平台,直观展示各镇登记发证成果。苏州市吴中区70%的村庄完成了高精三维实景建模。徐州市沛县采用“倾斜摄影+激光点”云移动测量系统解决因苏北农村树木稠密、测量信号不稳带来的测绘问题。淮安市金湖县开发“一体式”软件,提升数据上传发证精准率。
在攻坚办证难点、加强督导指导方面,苏州市吴江区成立了由区纪委、两院、司法局等单位和部门组成的督导专班,定期实地指导。连云港市严格按出台的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及相关技术规程推进工作,做到自检、互检全过程质量把控。淮安市建立镇(街道)、村、作业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解决登记过程中的问题,减少“后遗症”。
在维护农民利益、积极服务群众方面,徐州市丰县以“四查四纠四整改”流程保证“登一宗对一宗,宗宗有交代”。泰州市也对“总登记”范围外的农房建立“宗宗有交代”台账。张家港市推出农房继承登记公证“政府买单”服务,共办理公证服务800余笔。盐城市对农房改善群众按宅基地审批的方式直接办证,同时启动公告程序,将单一的办证流程变成全体系服务。宿迁市积极铺开帮办代办、送证上门服务,确保“证达万家”。无锡市锡山区实行信息采集不出门、登记发证不出村、继承公证不出镇,尽力为农民群众提供便利。盐城市射阳县通过落实财政预算免费提供测绘成果和免除登记费用,采用上门调查取证、现场申请、移动办公、集中公示、批量审批、电子证照结合纸质证书的工作方式,实现全县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全覆盖。
此外,江苏各地在房地一体登记发证中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将临时党支部建在农房登记项目上,通过划定责任区、设立先锋岗、组建突击队,积极发挥“苏小登党员先锋岗”模范作用,在各标段、各驻点形成了“比、学、赶、超”的热潮。
农房登记成果应“数”尽其用
不动产确权登记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进过程中的重要一步。江苏的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基本填平了历史欠账,形成规模态势,建立了新的产权管理秩序。成果来之不易,更要加倍珍惜。
江苏采用全解析测量方法形成全覆盖、高精度的地籍调查成果,避免重复浪费,确保底数清晰、任务明确。建议江苏以及其他实现农房“应登尽登”“应发尽发”的地区,依据农房确权登记中形成的地籍调查、登记发证以及全覆盖遥感影像等成果数据,建立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调查与登记“一张图”,实现“图—属—档”数据一体化管理,建立可持续的更新机制。同时,要继续做好农村不动产地籍调查与登记发证成果的分析和应用,为乡村振兴提供数据支撑。
此外,在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推进过程中,地方政府和各级登记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化解了一批历史遗留问题。对于少量法律法规尚未明确、存在争议的案例,或存在要件不全的情况,各地可考虑建立实施容错机制,以更好地维护群众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