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台市全面实现存量房(二手房)买卖转移登记与抵押权登记合并办理的告示
信息来源:东台不动产信息网 | 东台房产君
2020-03-26 09:12:36
关于东台市全面实现存量房(二手房)买卖
转移登记与抵押权登记合并办理的告示
根据《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及省、市关于营商环境检查的要求,为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加强保障房产交易安全,全面实现市“存量房转移登记2个工作日办结”目标,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于2020年4月1日起开始推行存量房(二手房)买卖转移登记与抵押权登记合并办理。相关事项告示如下:
自2020年4月1日起,存量房(二手房)买卖且买方申请住房贷款的,买卖双方在申请转移登记时应一并提交相关抵押权登记申请材料,并与抵押权人一并申请转移登记和抵押权登记,我中心不再单独受理因购房贷款的抵押权登记,提醒买卖双方在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之前完成银行贷款审批(签署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
敬请各位市民理解与支持!
东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3月25日

